【本報訊】一名18歲青年於前晚警方在屯門區的突擊查牌行動中,因為涉嫌「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罪名被捕,昨晚他於屯門警署等候保釋期間趁機逃走,他逃出警署報案室之後跳落屯門河,警方展開大搜捕,兩小時之後將藏匿橋躉的青年尋回拘捕送院。
涉事青年姓何,家住屯門區,其父聲稱,事主已有一年沒回家,但與胞兄還有聯絡。他聲稱,前晚幼子到屯門一間酒吧找尋胞兄。期間警員到上址酒吧突然查牌,當時警方以涉嫌「在沒有領有酒牌的處所飲酒」及「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等罪名拘捕何姓青年,通宵扣查。
昨晚7時半,事主在屯門警署等候保釋期間趁機逃走,他逃出報案室後跑至建豐街附近跳入屯門河。警方事後搜捕,兩小時後於一處隱蔽橋躉位置尋回事主,警方以涉嫌「從合法羈押逃脫」罪將他拘捕,現場消息稱事主當時無受傷,神智清醒由警員送往屯門醫院檢查。
兄質疑弟弟受冤屈
何兄表示,昨晚7時許到屯門警署探望弟弟,當時還未與他見面,竟見他從報案室走出,跳過大枱逃跑,其後跳入屯門河,他跑至時已見弟弟於河中心。
他指弟弟一度聲稱抽筋,慢慢游上岸,其間受驚再度游走,一度失去蹤影。其後水警及消防蛙人到場,終在橋底位置發現他,當時他全身濕透,不停顫抖。他質疑弟弟受冤屈才會逃走。何父其後趕抵現場了解事件,擔心不已。
今次屯門警署走犯事件,已是本港兩年內發生第四宗疑犯越柙個案,對上一宗發生於去年8月1日,一名19歲青年犯被警方解往荃灣裁判法院應訊時,報稱身體不適送院,趁機解開手銬及腰鏈逃走,其後被警方在附近酒店洗手間尋回。
■記者張家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