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被告表證成立 擬傳召開槍警

9被告表證成立 擬傳召開槍警

【旺角騷亂案】
【本報訊】去年旺角騷亂9男涉暴動等罪一案,在區域法院審訊逾50天後,9人昨被裁定全部表證成立。至少一人表明會出庭自辯,並擬傳召警員作供。據知該警員是於騷亂中向天開槍的交通警黃慶威。
法官郭偉健昨裁定,其中8名被告爭議的控方證供,包括警方及傳媒拍攝片段,及部份被告曾作口頭陳述的口供,全接納為呈堂證據;被告何錦森的警誡會面錄影,及被告鄧敬宗的一段WhatsApp語音,則獲接納為辨認兩人的證據。法官表明,證據呈堂後將適用於所有被告,不會只針對反對呈堂的被告。
現時受審的9人為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及葉梓豐(18至71歲)。
案件周五續審,唯一認罪的吳挺愷(25歲)暫定下周一判刑。另外,李倩怡(18歲)已經潛逃台灣。
案件編號:DCCC901/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