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姦劫鳳姐 被告:玩強姦遊戲

涉姦劫鳳姐 被告:玩強姦遊戲

【本報訊】欠債逾30萬元的男文員涉上門扮光顧一樓一,入屋後用利刀指嚇及用膠索將鳳姐反綁雙手,將她強姦,搶走手提電話及1,600元現金後逃去。事發後認識文員十多年的女友人看到警方發出的閉路電視片段(圖)後認出他,文員被捕後否認強姦,反稱付款予鳳姐大玩強姦遊戲,但警方在他的手機發現案發前他曾搜尋「強姦DNA」及「一樓一打劫」等關鍵詞,案發後則搜尋「荃灣強姦」及「手機破案關鍵」等。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曾上網搜尋「一樓一打劫」

洋名Gary的36歲被告梁家威,昨否認去年12月1日在荃灣川龍街一劏房內強姦及搶劫35歲女事主X。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用利刀架着X頸部並用毛巾塞口,強姦X後欲用膠索綁着X雙腳再施暴,因有人按門鈴而放棄;警方案發後3天向傳媒公佈拍得被告外貌的閉路電視片段,與被告認識十多年的女友人翌晨看到《蘋果日報》報道後認出被告,向警方提供資料。警方同日於大角嘴拘捕被告。
警誡下被告稱:「阿sir,我係有上過去玩,佢同意我畀1,600蚊佢,同我玩強姦遊戲,我冇打劫佢。」更反指X完事後要求加價至2,600元,他感到不滿,遂放下1,000元在床邊,未為X鬆綁便離開。
警方發現被告案發前已用手機上網搜尋「一樓一打劫」、「一樓一每日賺」及「強姦DNA」等關鍵詞。案發後警方仍未向傳媒公佈消息前,他亦已搜尋「荃灣搶劫」、「荃灣強姦」等。被告曾刪除有關搜尋紀錄,但警方將紀錄修復。
育有一名13歲兒子的X供稱,被告指「不好意思,這個電話我要拿走」後才搶其手機,並應X要求將電話卡歸還,又稱「有機會會畀番部電話你」。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HCCC185/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