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大二年級男生前年讀IVE時與男同學交惡,遂盜用偶然偷看獲得的對方個人資料,在網上亂報測驗拿0分,又代其報讀大學課程和更改社交網絡賬戶。
判感化一年
案件昨在西九龍法院判刑,男生獲事主求情,裁判官指他心胸狹窄仍獲寬容原諒,應當反思,形容他用黑客式手法報復,相當嚴重,但考慮他還柙,故判處感化令一年,「將你嘅EQ情緒提高,超低啊你!」案發於2015年7至12月,當時被告洪緯民(21歲)和事主就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洪現就讀中大,上月底承認12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還柙至昨判刑。
案件編號:WKCC4664/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