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畢業於內地貴州大學的中年婦在港獲聘為私人屋苑保安員,未料首幾天上班便疑遭男保安主管連環非禮,包括帶她領取制服或於工作期間,搭膊頭強吻兼胸襲,婦人最終到職未足一周便請辭。婦人稱一度想以基督徒身份阻嚇主管「唔好搞我」,但主管以單身摩門教徒自居,繼續施鹹豬手。主管昨就3項非禮控罪受審,被裁表證成立。
記者:羅日昇 伍嘉豪
控罪指被告韓志嘉今年4月19至21日在粉嶺某屋苑非禮事主X。昨在屏風後作供的X說話帶普通話口音,她稱在18日見工獲聘,19日首天上班時,被告帶她到無人的更衣室拿制服,突然搭她肩膊及吻臉頰,更邊揑她的胸邊說:「公司好少請到啲咁高大嘅靚女。」X推開被告,被告反譏「你都結過婚啦,驚乜嘢啫」。
涉三度非禮
翌日X在電腦桌吃午飯,被告拿鑰匙給她,吩咐「唔好同人講」及不可交給他人,並指只要順從他的要求,他會分派優差給她。被告繼而吻她及揑胸,這次更借勢想解開鈕扣但不成功。X推開被告,被告把頭靠近想吻她,碰到她嘴邊。X供稱感到很驚及委屈,向被告表明是基督徒,只想打工養家,「唔好搞我」;被告卻說他沒有老婆,是摩門教徒。
至21日下午,X發現制服褲「吊腳」及有污迹,要求更換。被告帶X到保安室,X先行,被告跟隨其後,X聽到關門聲,被告跟着從後抱她及搭肩膊,再施淫爪揸胸,今次更「好大力」。X轉身推開被告及大叫,被告着她勿高聲呼喊。X感委屈,心想「喺度返12個鐘頭工,佢就嚟搞我」,終哭出眼淚,數天後請辭及依總經理建議報警。
辯方盤問X指,她向警方講述的案發經過,與庭上所述版本,動作及次序均有分歧。X解釋錄口供時很驚慌及不太記得細節。辯方認為3次非禮情節皆是她虛構,X否認。辯方亦透露X丈夫在深圳生活,女兒在港求學,X周末會帶女兒回內地探丈夫,故希望放假可在星期天,但首次編更她獲周二休息。X確認資料,但強調不是必定要在星期日放假。
案件編號:FLCC32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