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關追譚香文4.5萬元勝訴

公關追譚香文4.5萬元勝訴

【本報訊】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去年委聘公關公司,為她參選會計界特首選委做宣傳工作,及後拖欠4.44萬元服務費尾數。譚反指公關公司貨不對辦,累她需另聘街站及郵寄文件的人手,向公司反申索4萬元。雙方循小額錢債審裁處互告,經審訊後,法庭認為公關公司按合約提供了合理服務,非如譚香文所指服務不達標,裁定公關公司申索全額勝訴,並撤銷譚的反申索。

譚須付訟費

被告譚香文向原告A Workshop Communications Ltd反申索的理據,包括指控對方對選舉法例不熟悉、聯絡傳媒採訪不力、沒按時在facebook貼文、不諳程序致譚需聘用其他公司寄文件、上載選舉廣告日期出錯、沒派員陪同候選人到街站等10多項服務不周指控。
暫委審裁官魏龍傑昨指,涉案合約的服務標準非要完美,有小處失誤不代表違約,公關公司亦已認錯及作出更正,譚香文的指控不成立,裁定申索公司已提供合理程度的謹慎及技術。至於譚認為費用物非所值,審裁官明言不可代雙方重訂合約,尤其在價錢方面。譚須全數償付尾數,另支付公關公司約460元訟費。案件編號:SCTC7133/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