途經公園見康文署噴畫橫額:「中秋慶團圓 煲蠟勿亂試」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煲蠟舉報熱線:24145555
讀來不禁無名火起;什麼叫「勿亂試」?
即是可以試煲蠟?只要不亂煲蠟?
口號溫溫吞吞,毫無阻嚇作用。
可有估計有幾多巿民會停下讀這類公民教育海報,或標語?
正常情況:直行直過,完全不留意。可能瞄到,標準香港人態度「關我七事?」
全無阻嚇作用!
年年有細路哥並父母因煲蠟燒傷,調番轉頭反智告康文署設立公園並休閒空間,造就巿民煲蠟構成危害身體……隨時獲以千萬計金額賠償。
康文署大可效法北韓,格殺勿論;話知你煲蠟定煲水,公眾場所想煲就煲?仲成世界?金氏一族漢人思維粉絲:人之初、性本惡。
以惡治惡絕不手軟!
猶如先前美國學生旅遊北韓不守當地規矩,拘捕懲罰,放番美國人不似人、鬼不似鬼,聾、啞、盲、癱全齊,不過幾天死埋。
特朗普再癲?都未必為同胞報仇、夠膽炸平北韓。
香港情況大好祖國化與日俱增,眼見班友仔想作反嘅居多、唔使恨,特區政府都好心出啲嚇破膽殺手鐧,在康文署管轄休閒空間,不用多,樹立一兩個你睇到好運,睇不到命運,硬橋硬馬有型警告牌:「嚴禁煲蠟,違者格殺勿論」!
又或者提供免費任拿任取加料勁蠟,鼓勵巿民盡量拎、盡量煲。
此蠟逢煲必釀大火,定將煲蠟者淺燒髮膚,重者殺無赦。
就試一年,看明年還有人有興趣煲蠟?
返屋企煲劇啦,重夠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