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是九巴車長,前晚見面,大吐苦水。運輸署有指引,每駕車六小時,可有至少三十分鐘休息時間。B說,實際休息時間當然沒那麼多,連續跑六小時,就到午飯,那所謂半小時休息,順理成章被午膳時段吞拼了。飯後再走兩轉,已夠鐘放工,所以那「每工作六小時休息半小時」的規定,根本名存實亡。公司為省成本,更可cut車長的「行車時間」,意思是:他們估算你放工前走最後一轉,大約需時九十分鐘,就當是下午一點半至三點吧,但公司會把車長的行車時間減十分鐘,換言之,即使實際上你要在三點鐘才走畢全程,公司付你的薪酬,也只會算到兩點五十分。消失的不是十分鐘,是錢,是車長應得的報酬。我問,公司有什麼理由削減行車時間?B說:「冇理由。」最令我驚訝的是,入職十年的車長,薪水只比初來的新丁多一百蚊!
公司這樣刻薄,乘客又如何?B慨歎說:「近年啲客好惡!」什麼時候開始惡?原來是「熱狗」消失後,App屎流行時。「有『熱狗』嗰陣,熱辣辣,但啲客反而好好禮貌,有時仲送盒凍飲畀我,講聲『車長辛苦晒嘞』,而家完全冇。以前未有咁多App,遲半個鐘,大家都忍吓,而家遲幾分鐘已經要投訴你。埋站唔停正佢面前,又投訴你。我聽過最好笑嘅投訴係:有細路女上車,見車長滿面鬍鬚,嚇到喊,個老豆居然鬧車長:做咩唔剃鬚呀你,嚇我個女?結果又投訴!」細心一想,車長的確令人佩服,工時長,時時慘遭欺壓,但每一位都意識到人命關天,責任心重,絕不玩忽職守。再看今天那些責任理應更重大的達官貴人,很多不但對社會沒有貢獻,犯了錯亦毫無後果,薪酬卻比風雨不改為市民服務的車長,高幾倍甚至幾十倍,公平嗎?當社會的大人物都是小人時,我們的唯一希望,就只有小人物的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