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兩度中風及有嚴重認知障礙的80歲老翁,5年前突將名下樓高3層的荃灣新村街物業,以估值5,500萬的一半價錢即2,600萬賤賣予一間公司,而他與公司董事不認識。事後有地產經紀向老翁么子透露此事才揭發事件,老翁的么子遂入稟興訴。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老翁認知能力嚴重受損,沒能力簽署售樓協議,頒令售樓交易無效,又暗示案件與老翁媳婦、孫兒及家傭有關。
法官昨裁定老翁龐炳權勝訴,被告富麗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須支付訟費。據了解,公司由兩兄弟吳生巡及吳子布持有,龐與兩兄弟並不相識。
官暗示與媳婦孫兒及家傭有關
判詞指出,龐炳權一直由么子龐展光(圖)照顧,惟龐展光對父親曾到一間餐廳出席會議再簽署售樓協議毫不知情,質疑龐炳權長居於護理安老院,行動不便,明顯是一直照顧龐炳權的家傭帶他外出,但家傭卻沒有作供。龐炳權孫兒Kimson Pong及媳婦呂麗華(譯音)有出席賣樓會議,而且賣樓訂金實際上最先存進Kimson Pong的銀行戶口,Kimson Pong及後才將訂金交出,但兩人均沒出庭作供,亦沒證據顯示兩人沒空出庭,清楚顯示兩人知道其證供會對被告案情不利。法官又指,被告沒法解釋龐炳權何解要賤賣樓宇,亦批評被告指龐炳權要賣樓換取現金買麵吃的說法完全強差人意。
案件編號:HCA2390/12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