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零空間零容忍與被代表被違法 - 李平

蘋論:零空間零容忍與被代表被違法 - 李平

繼張曉明在北京重申對港獨零容忍後,王志民昨日對港獨又加上零空間的限定。他聲稱,中國960萬平方公里領土乃至全球、全世界,港獨都是零空間,包括700多萬港人在內的「全體國人」對港獨都是零容忍,因此港獨是「絕不可能」。誰都知道,在可見的很長時間內,港獨是絕不可能的,但是,港獨在全世界是零空間嗎?全體國人對港獨是零容忍嗎?如果是這樣,北京、西環還有必要反港獨嗎?為甚麼還要反港獨?

中共以宇宙真理反港獨

中共官員動輒代表全中國人民、全香港同胞並不稀奇。只不過,張曉明、王志民也能代表香港極少數主張港獨、要求港獨的人士嗎?這些人不只容忍港獨,更主張港獨,何來700多萬港人都是零容忍?他們就不是香港人、不是中國人嗎?這種邏輯上的錯誤,對「偉光正」的中共來說,當然不是錯誤,否則也不致於狂言「我們信仰的主義,乃是宇宙的真理」。
至於港獨零空間,可說是中共反港獨的第二條宇宙真理。現階段的港獨無非是講獨,基本上未超越思想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的界限,因此港府難以提出刑事檢控,因此連一些反對港獨的學者、政治人物、媒體都反對剝奪講獨的空間。何況,港獨即使沒有領土的空間,但可以有心靈的空間,這也是中共無法剝奪的空間,是中共越打壓越擴張的空間。
王志民還說,港獨違反了《基本法》第一條,「《基本法》的9章160條,那就全部都違反了,這難道不是嚴重違法嗎?」這是中共反港獨的第三條宇宙真理:違反了《基本法》第一條,就違反了《基本法》全部160條。依此推論,如果觸犯了《刑事罪行條例》第一條,就犯下了全部罪行,包括煽動罪、海盜罪、性罪行、爆炸品罪等,足以判處終身監禁,甚至「殺無赦」了。然而,不要忘了,在實施普通法的國家和地區,違憲言論並不等於必然構成刑事犯罪。林鄭月娥緊跟黨中央的指示,聲言要以法治處理港獨,但律政司早在梁振英時代已宣佈循四個方向研究港獨觸犯香港法例問題,但何曾找到檢控理據?

破窗效應始於中共毀諾

中共的零容忍、零空間就是港人被代表、被違法,有人以犯罪學的「破窗效應」(Broken windows theory)觀之,認為中共這是為了制止港獨的仿效效應,有其合理性、必要性。這種認知和說辭的危害,不能低估。其一,「破窗效應」對降低犯罪率的效用已被質疑誇大,執法上的零容忍更引伸出嚴重的警察濫權問題。其二,「破窗效應」絕對不適用於言論自由、學術自由,用之必然引爆侵犯人權問題。其三,香港《基本法》的「破窗效應」不是始於港獨聲音,而是始於中共毀棄普選承諾、隨意解釋《基本法》、拋棄《中英聯合聲明》。
歸根究柢,中共之所以對港獨零容忍、零空間,明面上的理由是要維護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實際上是打着反港獨的旗號,打着代表14億中國人、700萬香港人、960萬平方公里土地的旗號,全面干涉香港事務,方便中共權貴集團插手香港事務、瓜分香港的政經利益。所謂不走樣不變形的一國兩制,早已變成網友所譏諷的「你制我唔制」;所謂50年不變的承諾,已同《中英聯合聲明》一樣成為歷史文件,「不再具有任何現實意義」;所謂零容忍零空間,如果不是自欺欺人,就是要擴大破窗效應,刺激港獨言論,再鐵腕鎮壓,以遂其香港利益回歸中共權貴之企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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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