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事主嗌得好銷魂

被告稱事主嗌得好銷魂

【16歲媽媽被姦案】
【本報訊】中年漢涉藉詞介紹網上兼職,引誘正值經期的16歲已婚少婦到其劏房家中強姦,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告自辯稱與事主兩情相悅下性交,「佢嗌得好銷魂,俗啲講好姣嘅」;性交前事主依偎在他胸前傾談,「好似《鐵達尼號》咁,不過冇攤開手」。

事後問「受唔受媾」

控方盤問他若兩情相悅,為何事後仍然問事主「受唔受媾」,他回應指:「有啲女仔一夜情呀嗰啲都好享受做,但唔一定要受嗰個人媾。」惟法官提醒他沒資格代表香港女性發言。
被告洪岩松(41歲)否認於去年5月19日強姦事主X。他猜測X覺得他「𡁻完鬆」故誣告他,或因他答應給1,000元買手機,X以為是性交費用,但他最終只給了200元。洪岩松認為X向朋友訛稱案發時「好X辛苦」,以免朋友覺得她背夫偷漢。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1/17
■記者勞東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