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無赦 - 曾志豪

殺無赦 - 曾志豪

考考你,《奪寶奇兵》和《殺破狼》,那一齣更暴力?答案當然是,《奪寶奇兵》,因為淨係見到個「奪」字已經覺得好暴力啦!奪寶喎!必然引發暴力衝突啦!
「殺」字不能斷章取義,要視乎環境場合語氣背景前世今生的種種因素,可能個「殺」字係講吓笑呢,或者只係比喻呢,係咪?
我們明白遊戲規則的,凡是非建制派講出口的便是「超越人類道德底線冷血涼薄離譜」,凡是跟阿爺搵食的便是「唔可以照字面意思解釋佢都有言論自由可能講吓啫」。
即是說,非建制講得出做得到,建制派講咗唔算數。是曲線的肯定嗎?
之前民主牆的「恭喜」劉曉波劉霞字句,以及姓何的「殺無赦」,完全標示了做官的自打嘴巴雙重標準龍門任搬的無賴作風。不問原則對錯是非輕重,只問政治。
同樣的事情同樣的動作,如何衡量判刑的輕重?很簡單,看政治,看立場。政治正確的,例如反港獨、愛中國、促和諧的,就算把人殺了都當成是革命英雄烈士;如果是搞對抗的不信任中央的,即使隨地吐痰也變成「超越人類道德底線」的死罪。
最恐怖的是,香港的警察以及律政部門,用行動告訴你,你們的懷疑一點沒錯﹗我們都是一夥的﹗
足球場上,雙方球員各為其主,當然是「律己以寬待人以嚴」,自己拉衫扯褲都當無事,人家踩自己腳趾一定要紅牌驅逐離場。我們明白的。
問題是,球證的角色。
當雙方球員都只講「片面之詞」,球證是否能公平執法?還是只能偏信一方?如果球證可以一視同仁,雙方條氣都會較順;但如果球證只對其中一方執法嚴謹,但對另一隊全部網開一面,球迷暴動都似……暴動,嗱嗱,呢句唔算煽動,要睇全句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