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競爭法訴訟】
【本報訊】競爭法實施以來首宗訴訟,有5間資訊科技公司被指去年競投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的伺服器系統時合謀圍標,被該會職員揭發。其中兩間被告公司昨在高院申請剔除3名員工的供詞及會面紀錄謄本,指有關內容不利被告公司,並稱根據《競爭條例》,若回答問題時或會導致自己入罪,有關不利證據不應被法庭接納。案件押後裁決。
涉案5間公司依次為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昨提出申請剔除證據的公司為BT及SiS。
競委會代表認為,《競爭條例》列明委員會有權要求任何人出席聆訊,今次只是邀請員工以個人身份協助調查,而非公司代表身份,做法沒有問題。
案件編號:CTEA1/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