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奪有罪殺無罪 袁國強你好嘢 - 李平

蘋論:奪有罪殺無罪 袁國強你好嘢 - 李平

親共議員、團體周日舉辦「革走戴耀廷吶喊大會」,與會者揚言對搞港獨者必須要殺、殺無赦,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在電台節目中又宣稱「殺敵人有咩問題」。在公眾集會上叫囂殺人涉嫌犯法,連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也指可能觸犯《公安條例》,偏偏認定「奪」字有暴力意思而要雙學三子即時坐監的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就辯稱是否構成違反刑法要睇字句和背景。如此雙重道德、法律標準,不能不令人驚嘆:袁國強,你好嘢!

踐踏法例 司長失職

袁國強公然替殺人言論辯解,是對《公安條例》的踐踏,身為律政司司長已是嚴重失職。《公安條例》第17B條規定,任何人在公眾地方「使用恐嚇性、辱罵性或侮辱性的言詞」,相當可能會導致社會安寧破壞,即屬犯罪。第26條規定,在公眾聚集中意圖煽惑或誘使他人「殺死任何人或任何類別或群體的人,或傷害他們的身體」,即屬犯罪。對公然宣揚殺人的言行,警方有責任介入調查,律政司有責任考慮起訴,而不論如此言行最終是否被定罪,特首林鄭月娥都有道義責任先予以譴責,而不是置若罔聞。
袁國強公然替殺人言論辯解,再次凸顯律政司對重奪公民廣場案的檢控、對雙學三子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的刑期覆核是政治決定。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時,指重奪公民廣場「奪」一字有暴力意思。既然當時「奪」字成為罪證,為甚麼如今「殺」字反而不成為罪證?
何君堯以殺字有多種解釋狡辯,把殺人殺豬殺狗殺校混為一譚。但正如袁國強所說,關鍵「要睇當時用這個字或說話嘅意思係點」。當時曾樹和、何君堯揚言要殺的是「搞港獨即係外來人士」,何君堯昨日還明言:「就算殺人又如何箒?當你要求港獨時,即係戰爭啦,在戰爭裏面殺敵人有咩問題?」且不論港府迄今未能證明港獨言論觸犯哪一條香港刑事法例,就算討論港獨犯法,難道是親共人士、團體說殺就殺?他們都不避諱要殺的是人,難道袁國強反而要說「殺」字沒有暴力意思?

官黑勾結 打壓異議

袁國強公然替殺人言論辯解,也是梁振英政府縱容涉黑人士捲入政治、官黑勾結的延續,顯示林鄭政府果然是梁振英政府2.0。周日在公開集會上帶頭颳起「必須要殺」歪風的曾樹和,已不是第一次公開發佈血腥言論。2011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擺出強硬姿態,聲言嚴打新界村屋僭建,曾樹和就揚言保鄉護族是革命:「革命要成功一定要流血!」當時還有村民焚燒林鄭的紙紮公仔和紙棺材抗議,結果,打擊村屋僭建問題不了了之。
2012年特首選舉期間,曾樹和有份出席挺梁的流浮山「江湖飯局」。2013年8月,梁振英出席天水圍論壇時,場外有挺梁者毆打反梁示威者,曾樹和就是其中一名挺梁號召人,後來接受報章訪問時又明言「最想有流血衝突」。學者、議員當時都呼籲警方查處,但港府置之不理。
曾樹和、何君堯的言行是否犯法,有待警方、律政司、法庭的調查和裁決,但無疑會加劇社會撕裂、分化。梁振英政府當年打擊佔中時,黑幫分子對示威者的騷擾、衝擊令人瞠目。如今,林鄭月娥政府要藉黑幫分子或黑幫手法打壓異議聲音、恐嚇異議人士,袁國強無疑要再當一次爛頭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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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