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狎4男童 積犯囚21月

出獄後狎4男童 積犯囚21月

【本報訊】 有孌童傾向的男積犯出獄後又重施故技,在居住地葵涌區再獵男童非禮,在兩個月間多次非禮4名小五男生,地點更是公眾地方如公園、便利店及餐廳;又曾跟蹤男童入升降機後強吻摸臀。法官指他重犯機會高,是危險人物,須判處阻嚇刑罰,終判監21個月。

官:危險人物

裁判官表示,已婚的被告黃龍威(28歲)在報告中沒有展示悔意,更試圖淡化所作行為;又向感化官指純粹為錢結婚。被告曾因同類罪行監禁,又試過接受感化,惟仍不停犯罪,顯示將來重犯機會高,是危險人物。辯方昨在庭上澄清被告與妻子是正常婚姻。
案情提及,被告於今年5月至7月5日期間犯案,四名12歲男童均為同校男生。有事主曾在公園踏單車時遇上被告,遭隔着褲摸臀;被告又試過跟蹤男童入升降機,然後摸臀及強吻臉部,最終其中一名事主的父親報警。被告警誡下招認部份罪行,但辯稱只是「玩吓」。
案件編號:WKCC3428/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