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哲也不能保身 - 曾志豪

明哲也不能保身 - 曾志豪

明哲保身,古老智慧;今天政局,無處可逃。
台灣的李明哲案件,很值得香港朋友關注,特別是校園掛「港獨」橫額的年輕一群,因為案件告訴你:獨立,真的便能拒絕沉淪嗎?
李明哲是不折不扣的一個台灣公民,而台灣是一個政治實體,起碼蔡英文的當選毋須北京確認。
就這樣一個台灣背景的公民,硬生生被對岸的大陸政權拘捕並控以「顛覆國家政權罪」。
所謂犯罪事實便是:李明哲和大陸網友認識並開了幾個QQ群組他擔任了其中的「版主」,而在和網友通訊吹水聊天時,談到了對大陸政局的看法:「我從來不覺得要排斥暴力革命」,成為「煽動他人顛覆國家」的犯罪事實。
香港每天晚上討論區成千上萬的網友左一句「推翻」、右一句「支爆」,如果要拉的話肯定逼爆監倉。
這說明了,大陸對言論不管是現實還是網絡,都是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沒有安全的地方。
第二,即使你在境外發表「反動言論」,只要踏上大陸領土,一樣追究你的「刑責」。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當大陸要對付你的時候,你無力反抗。
李明哲是台灣公民,有一個獨立實體的政府作「支持」,但蔡英文政府也投鼠忌器,低調無力,最終還是讓李明哲「自願」認罪。
李明哲的妻子其實把案件鬧上了聯合國,並得到人權理事會的「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小組」立案處理,so what?李明哲一樣「公開受審」,大陸政府才不會受聯合國左右判決。
換句話說,即使香港真的獨立了,大陸政府仍然可以用這些「公平的法律方法」,拘捕發表反共言論的香港人,而那個獨立的政體是無助保護香港人,國際社會也只能口頭關注。我們仍然受到打壓,繼續沉淪,這個絕望真相,又該如何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