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獲模範生殊榮的青年,因家貧而輟學任廚房工人。去年國慶日他由澳門乘船返港,抵達上環港澳碼頭時遇上海關例行檢查,被揭發行李藏有市值約340萬元的可卡因。他昨承認販毒罪,辯方求情指他為1.5萬元報酬而犯案,低估法律後果,當他獲告知可能要坐監20年以上時,大感震驚。
記者:楊家樂
辯方指25歲被告李偉濱被捕後願助海關調查,惜未能緝捕案中主謀。法官認為控方沒清楚交代是工人最終不合作,抑或是海關決定放棄追捕,難以量刑,要求負責關員提交進一步供詞,押後至12月4日始判刑。
無案底的被告承認於去年10月1日販運2.9公斤粉末,內含近2.5公斤可卡因。他被捕後承認受人指使,在氹仔某賭場取得行李後運返港,以換取1.5萬元報酬。
稱幫補家計 遭官質疑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於內地,自小父母離異;12歲時隨家人來港定居,一直勤奮上進,在學時屢獲證書,17歲中三那年更獲選為模範生,表現卓越。惟因家境貧困,被告讀書時已在麥當勞做兼職,更於中三後輟學,賺錢養家,被捕前在吉野家打工,希望成為廚師;亦熱心義務工作,曾加入童軍及民安隊。
辯方指被告為人單純甚至幼稚。他在網上認識一名叫「阿B」的人,對方邀請他賺快錢,他為幫補家計,一時愚蠢犯案,現感羞愧;續指被告被捕後在海關監控下繼續與「阿B」聯絡,起初「阿B」揚言會派人到現場與被告接洽,後來又改口叫被告乘的士往上水,被告拒絕,自此「阿B」失去聯絡。
法官金貝利質疑被告既年輕,又與任職醫院清潔工、月入8,000元的母親同住公屋,收入已算不俗,認為被告犯案只是出於貪心而非幫補家計,「只是15,000元報酬,難道就可以令他的母親不用工作?」
案件編號:HCCC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