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場少東遭撞斃案】
【本報訊】魚場少東去年與友人在尖沙嘴飲酒後,疑醉酒爬上友人私家車車頭,圖阻對方離開,惟友人加速後急煞車,少東被拋落地重創死亡。在場另外數人涉向警員虛構案發經過,其中一人昨認罪。法庭指市民雖無責任協助警方,但被告無中生有令警方錯過即時跟進機會,遂判囚兩個月。
被告鄭嘉俊(32歲)認於去年10月12日提供虛假資料誤導警務人員,訛稱死者江健鋒(30歲)絆倒受傷。辯方求情指是單一事件,被告飲酒後犯案,現已後悔。裁判官不接納飲酒犯案的辯解,指案情嚴重,被告除揑造案情,更示範江如何絆倒,屬關鍵性誤導,判囚合適。案情指,閉路電視顯示案發情況與被告所述有出入,被告被捕後承認沒看到江受傷的過程,因驚慌及混亂才講大話。
案件編號:KCCC528/17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