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榮姊療程 加入癌細胞做第二次後屙嘔 數日後才入院

周向榮姊療程 加入癌細胞
做第二次後屙嘔 數日後才入院

【本報訊】DR醫學美容涉推CIK免疫細胞療程,造成一死兩傷殘,案件昨在高院續審。被告DR創辦人周向榮的胞姊與3名事主一樣,接受涉案療程並感染同一種細菌,周繼續自辯時指為患肺癌的胞姊特製療程,首次效果不錯,但她做第二次後屙嘔不適,在家休養數日後才入院。他稱若早知胞姊染菌必即刻送她入院,但他查問培植細胞的次被告時,對方稱已做足測試。
記者:勞東來

周指任職護士的胞姊於2012年中切除腫瘤,9月她接受兩次CIK療程。他稱吩咐次被告陳冠忠在胞姊的CIK細胞中,特別加入癌細胞一起培養,以增強CIK細胞辨認和清除癌細胞的能力。9月29日中秋節前夕,第三被告麥允齡為胞姊做第二次細胞注射。周獲告知胞姊注射後不適,探望後前去開會及偕友人賞月。周姊在家休養逐漸轉好,直至10月3日另外3人出事,衞生署調查後建議她入院。
控方專家袁國勇早前指,3名事主注射的細胞沒用格蘭氏染色法驗菌,若有做則很可能改寫3人遭遇。周指實驗室的醫療化驗員懂得格蘭氏測試,陳冠忠也懂得用某種染色法驗菌。他稱未聽過員工指不夠時間驗菌,事後警指無紀錄令他感奇怪。

官指或審至11月

辯方昨出示死者陳宛琳兩次接受CIK療程的紀錄,顯示她抽血培植和注射之間分別相隔22日和35日。周指根據次被告陳冠忠和廣州的顧問肖揚教授所說,培植CIK細胞連同細菌測試約需17日,故死者的細胞有充足時間驗菌。周主動補充指死者首次做療程時,培植好的細胞曾用液態氮冷藏,解凍後效果仍很好,否則陳不會再做第二次,但控方隨即質疑這純屬猜測。
本案原定審訊50日,惟至今審了60日仍未近尾聲。法官指案件可能審至11月,呼籲陪審員作相應安排。其中一人早已聲明10月初需離港兩周,法官請她研究可否更改行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3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