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125年前尼史密夫博士在麻省春田市YMCA發明籃球時,他的原意是創造一種能在室內玩的較激烈競技,讓青年在雨天及當地的漫長冬季都可以持續鍛煉身體,那時他必然沒有想到,籃球日後會成為世界上一種最普遍的戶外街頭球賽,衍生出那麼多靈活的玩法,並成為都市文化的一部份。而下屆東京奧運,從街球演變出的半場3x3籃球(圖),更將會成為正式的競技項目。
3x3打入奧林匹克殿堂,無疑是街頭籃球一個里程碑。不過我覺得街球文化比往昔其實是有所減退,真正高𥧌應該是在90年代頭至2000年代初這大約10年,街頭籃球與當時興盛的Hip-Hop文化結合,所產生的化學作用威力無窮,影響遍及音樂、語言、衣飾風格和街頭藝術。當年所有運動品牌都乘時推出街頭風格濃厚的戶外用籃球鞋,這過程其實大大拓寬了球鞋設計的自由廣度(例如顏色、配件和材料的大膽採用),影響極是深遠。有球鞋商則直接提拔一堆街球好手成為代言人,組隊巡迴美國宣傳,本來只是社區裏聞名的草根球手,一躍成為具有國際知名度的另類球星,也是那個時空才能夠產生的傳奇。而這段時期NBA湧現了艾華遜、馬貝利以至較後的積遜威廉斯等球風充滿街球味的明星,亦是這風潮高漲的一大主因。
其實如果細究,街頭籃球和正式籃球競技的關係本來就密不可分。NBA在70、80年代開始球風漸受黑人球員影響,而這些黑人球星的技術打法本來就在街頭球場上磨練而成,在較少規限的自由氛圍裏創造產生,到後來已經成為正統籃球的常見個人技巧。今日街球文化沒以往感覺那麼鮮明,也許一個原因正是它與正統籃球融合已深,或者應該說現在看球星打球全部都已經「很街球」,見慣了也就不會特別去分別。
文:喬靖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