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家長甫開學就向班主任發律師信,乍聽真是誇張。「90後老師」說他收到律師信,表明校方若要檢查學生內衣與裙長、利用學生照片和名字為學校宣傳,須先獲有關家長授權。若事件屬實,這位家長要出動律師來與學校溝通,家校之間的不信任,路人皆見。
出律師信這行為的確較為極端,但該家長的關注其實也不無道理。去年九月,某知名女校就發生過突擊檢查內衣顏色事件,老師要求全校同學秀出胸圍肩帶來檢查,若同學不合作就要被帶入廁所檢查。學校要校服端莊,而內衣就成為其中一個檢查環節。可能有些女同學性格豪爽不介意,但肯定有一些怕醜妹會因為老師(儘管那是女老師)的目光而感到尷尬。內衣是同學的私隱,該家長說校方可以目測,但若要看女兒的內衣,就須先得到家長授權。這一點,似乎沒有不合理的地方。
另外,該家長又說,學校如要用子女的照片和名字宣傳,也要家長同意才可。關於這點,的確有很多家長以子女在校刊亮相為榮,但學校也不應假設每位家長都願意讓子女的尊容曝光。有些學校會在學期初派通告,讓家長就是否容許學校使用子女的肖像權來表達意願,這一問,算是比較合理和尊重的安排。
說到底,該家長是因為出律師信才被揶揄為怪獸。一來就起弶,老師也很難做。不過,如果他是打電話向班主任口頭提出上述要求,敢肯定會不了了之,因為那些要求屬全校性安排,不是一位老師說了算。如果直接找校長,有用嗎?家校信任,從來是雙方的互動,說家長行為過火,那麼校政又有沒有欠彈性欠尊重之處?
蘇菲
作者蘇菲,有小型飛機師牌的媽媽,拒做直升機家長,讓孩子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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