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旺角一間賓館的男管房不甘被女僱主拖欠年終花紅而報案求助,更不惜自爆一直替女僱主向租客出售毒品,並引領警方起出證物洩憤。男管房為此遭檢控,昨在區域法院承認藏毒、串謀販毒和經營煙窟共3罪,判監16個月兼罰款2,000元,但被指是主謀的女僱主最後卻因證據不足未有被起訴,全身而退。
記者:蔡少玲
被告吳偉龍曾有勒索和行劫等10項案底,但與本案不類同。求情指有吸食大麻習慣的被告,對上一次放監是1999年,出獄後一直努力改過,近20年未曾犯事, 6年前考獲吊船操作員牌照,但長期打散工。
不滿拖欠花紅
案發前4個月被告因天雨關係開工不足,轉至賓館工作,由女僱主包食包住,月入萬多元,同時年終可獲花紅。據知被告今次正因女僱主拖欠花紅,引發爭執,才揭發本案。
辯方指涉案毒品不多,規模不大,案發地點為持牌賓館,會做旅客生意,並非以純毒窟運作,要求輕判。惟法官認為,本案嚴重之處是以一所公寓經營半公開煙格,方便任何租客取得毒品,可在不受監控下吸毒,被識破的風險亦大大減低;雖然被告只是僱員,但罪責與女僱主相同。
案情指,警方於去年12月18日約早上8時半接獲一宗糾紛案,前赴旺角砵蘭街華美大樓幸運別墅進行調查,當時被告和女僱主高惠潔在場。被告向警方稱4個月前獲高聘請打理幸運別墅,又指證高要他向不同租客出售毒品,並帶警員在廁所牆上通風口取出裝在膠袋內的12粒俗稱十字架的毒品。警方又在被告身上找到1.15克大麻及11元人民幣,他稱大麻是自用。
被告被捕,警誡下指高接獲毒品定單後會將毒品放置賓館,再通知被告分配予租客,並向客人提供錫紙與膠飲管作吸服毒品之用。
被告自稱出售毒品沒有得益,但高答應會向他發放1.8萬至2萬元年終花紅,而賓館出售的毒品包括海洛英、冰毒、大麻、十字架。
案件編號:DCCC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