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0歲女童聲稱入繼父房玩iPad時,遭繼父攬腰及以腳夾實,她睡着5分鐘後醒來,繼父正對她濕吻、錫胸,又捉她手摸陽具,事後給她50元揞口費。印傭昨在東區法院作供時,則指女童事後仍留在床上玩iPad,當晚更參加派對。裁判官認為女童事發時沒呼救,反而睡着,事後更打機,與被非禮反應不脗合,遂裁定繼父脫罪。
42歲被告任職廚師,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向16歲以下女童作猥褻行為罪,控罪指他去年11月5日犯案。辯方指女童當日用iPad觀看恐怖片《血腥瑪莉》感害怕而挨近他,又質疑女童母親、即被告同居女友不滿被告監控,教唆女兒誣告他以便提出分手。裁判官鄭念慈昨裁決時,雖指案件有疑點,但認為女童母親沒與被告結婚,可隨時離開,沒必要教唆女兒,看不到女童有誣告繼父的理由。
案件編號:ESCC1574/17
■記者陸羽平、梁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