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燒臘店東主涉趁同居女友的10歲女兒睡覺時對她大肆非禮,除攬腰、摸身外,又強行濕吻及親吻她乳頭,更捉着女童手撫摸自己陰莖。店東昨否認非禮等罪受審,反指女童當時因觀看恐怖片《血腥瑪莉》感害怕而挨近他;而來港滿7年的女童母親眼見符合資格申請公屋,及難忍店東經常監控她,藉教女兒誣告以便分手。
記者:陸羽平 楊思雅
42歲的被告被控非禮及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兩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開審,庭上播放女童X向警方錄取的會面紀錄。案發於去年11月某日,X指她當時在床上玩平板電腦,被告對她上下其手,並將舌頭伸進她嘴內。X感到不舒服、「個心卜卜跳」,被告下體則「硬掘掘」。
女友稱擁兩美甲店 不用靠被告
X指當時很緊張,不懂得反抗,被告事後給她50元並不斷求她不要將事情告訴任何人,惟她翌日即向母親投訴。X指知道母親會「好嬲,會報警,最多唔返嚟,但冇諗過會搞到咁大件事」。
現年34歲的X母供稱,知悉此事後感不知所措,「全身爆炸、充血」,她透露2009年從內地移民來港,同年與前夫離婚。4年前她認識了被告並共賦同居,兩人育有一名兒子。盤問下她承認與被告關係不好,指對方「成日發脾氣,用武力解決問題」,兼且監管甚嚴,經常疑神疑鬼,怕她在外識男人,「幾分鐘唔聽電話佢就發爛渣」,要透過視像電話監控她。
辯方向X母指,由於她去年來港滿7年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符合資格申請公屋,打算帶X離開。X母否認,指與被告育有一子,沒打算分手。辯方續指,X母曾向被告借十幾萬元開美甲店不果,不滿被告未能滿足金錢慾望,亦不滿監管甚嚴,藉教女兒誣告被告非禮而分手。X母略帶激動否認,強調自己有兩間美甲店,有收入不用靠被告。而X盤問下亦否認無中生有誣告被告,她指曾多次觀看《血腥瑪莉》,不覺害怕,不同意辯方指當時因害怕而挨近被告。
案件編號:ESCC15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