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儍人發現」 - 李碧華

「儍人發現」 - 李碧華

香港間中有裸男坐地鐵、街頭散步之類,最近一宗在西環,下午5時許,一名全身赤裸男子突大搖大擺出現在第二街,嚇煞街坊,剛巧有3名警員在附近抄牌,趕至調查,裸男狂奔到300米以外的水街,被窮追的警員制服按地,送往瑪麗醫院治理。
此情此景,不目作露體狂、猥瑣奔走、花枝招展、有傷風化──警方把案件列作「儍人發現」。真好用,以後損友有何不合情理異動,為表包容亦不出惡言,均可目作「儍人發現」了。
是有精神病紀錄才可從寬處理吧,白卡傍身提供藉口,一定有人恃儍行兇。
台中市太平區也有裸男一絲不掛跑步,被稱「遛鳥俠」,警方指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是「不良行為,請勿模仿!」但未抓獲,若全裸騎車更易逃脫。在圖書館抓到一名露鳥男生,他辯稱褲子鬆了,如此理智,當然不可列入「儍人發現」啦。
精神失常儍人露體,「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而根據傳統心理學的解釋,暴露狂多缺乏自信,與異性相處有困難,故其露體行為目的是讓對方受驚,或受人注目而得快感。不過今時今日很多人刻意為之,也因「自大狂」,博成名也博你不敢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