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上周五駁回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案的終極上訴申請,表示兩人上訴理據無合理爭拗之處、亦不涉及重大的憲法論點。
終審法院法官將於今早10時頒下裁決理由,正式為兩人議會之路畫上句號,判詞或更清楚地釐清宣誓要求,對同被褫奪議員資格的長毛梁國雄的上訴機會有一定影響,他將於下周一入紙申請上訴。
立會限本月12日前還186萬
立法會秘書處在梁頌恆、游蕙禎二人被拒絕上訴後,即發信要求兩人在9月12日前,歸還已經領取的議員薪金及預支營運開支款項,合共約186萬元的議員薪津,對已經背負逾千萬元訟費的兩人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至於梁頌恆、游蕙禎的議席空缺,特首林鄭月娥表示,政府會按規矩和程序進行補選,不會有政治上小動作去達至某一種選舉結果。
宣誓風波始於去年10月,打着「民族自決」本土口號的梁頌恆、游蕙禎,在宣誓時將China讀成「支那」等,政府在兩人獲准二次宣誓前夕入稟禁止他們宣誓,擾攘至今超過10個月。
兩人經歷原審、上訴、在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許可皆敗,最後一仗請來英國御用大律師、人權及憲法專家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及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仍無法扭轉局勢。
案件編號:FAMV7-10/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