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雙學三子「重奪公民廣場案」判詞英譯本日前公開,內文繙譯「一鼓(股)歪風」時用了「an unhealthy wind」,又以「achieving justice by violating the law」去繙譯「違法達義」,引起外界爭議。曾任立法會總翻譯主任21年的鍾龍山博士質疑行文用字「硬繃繃」,亦故意避開「civil disobedience」(公民抗命)等敏感字眼。
避用「公民抗命」字眼
法庭在雙學三子判刑當日頒佈中文判詞,事隔兩周後推出上述英譯本。鍾龍山指該段譯文用字符合原文,惟整段繙譯「未夠靚」、「硬繃繃」。他解釋,譯者為免超出原文意思,繙譯用字小心,「唔想令繙譯文本有歧義,寧願犧牲英文嘅流暢嚟表達原文」。他舉例,英文不會以「風」形容「歪風」,「可能會用indecency,估計譯者想保留意象先用『wind』;如果用地道英文,唔會咁用」。
鍾指「違法達義」譯法亦反映政治取向,「如果用civil disobedience(公民抗命),喺外國人眼中會正面啲,但政府覺得今次唔係公民抗命,所以唔會咁用」。繙譯需選用符合原文立場字眼,「用乜嘢字、寫文時已有政治取向」,是次譯文避開civil disobedience,也肯定有政治取向。
曾出書教英文的立會議員毛孟靜,指譯文可接受但感突兀,因「原文太似政治宣言,完全係多餘嘅感情語言」,譯文用字也受制於原文,不像一貫法律語言。
司法機構不評論個別案件,僅稱判詞一般由審理案件的法官撰寫,並使用審訊時主要採用的語言;原則是不論以英文或中文頒下,必定以原文版本為準;譯本並無判詞所具有的法律地位,一般由法庭語文組繙譯。
■記者葉偉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