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康年銀行創辦人李星衢(1879-1955)80年前於半山羅便臣道15號興建的大宅一直由後人居住。然而,3名李姓人士日前入稟高院,要求撤換李星衢遺產執行人,委任另一名獨立遺產管理人按遺囑出售大宅及分配所得。
曾遭冒名出售
原告為李星衢的孫李澤泉、Lee Goo Lynette Siu Yin和Lee Yee Lin Colleen,前者居於大宅,後兩人居美國。7名被告包括李星衢遺產執行人Cheung Wai Ming Daisy、兒子李伯榮的遺產執行人、即五子李伯煊,以及另外4名姓李人士,均居大宅。記者昨造訪,一名年約50歲的李太回應稱「呢啲嘢唔係我呢輩人可以講嘢」。
李星衢於1921年創辦康年銀行,任總經理。他與國民政府關係良好,1936年發起購買戰機運動祝賀蔣介石壽辰,同年買下羅便臣道地皮建屋,成為首位居住羅便臣道的太平紳士。康年銀行因虧損嚴重於1987年被第一太平實業收購,易名第一太平銀行。大宅由三子李伯樑及妾侍周佩卿共同擁有出售權,1996年梁振英測量師行向莊士機構集團推介大宅,莊士出價1.05億元簽約,有騙徒將假身份證交律師存檔,莊士被騙3,165萬元定金,事後有兩人判囚。
案件編號:HCMP1836/17
■記者勞東來、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