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休班女警酒後襲擊女侍應,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鑑於女警願賠償而判她社會服務令。在事件中受傷的侍應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女警索償2.6萬元。案件昨提訊,侍應到庭方知女警已辭職,她從法庭職員口中得知需要得到女警地址才能將法庭文件寄予她及繼續聆訊,但警方早前拒絕提供女警地址。
事主請假應訊失勤工獎金
案件押後至10月9日再訊,讓申索人黎孝芬找出女警袁樂欣(26歲)的地址。已改在月餅工場當包裝女工的黎昨請假應訊,更為此而失去數百元勤工獎金,惟結果令她失望。黎表示曾向警方索取袁的地址遭拒絕。黎稱若最終不能得到被告地址,將無奈地放棄索償。
資料顯示,黎與同事去年7月8日下班後踏單車回家,遇上醉酒的被告,被告不滿她們說話太大聲而爆粗,黎的同事想報警,被告大叫「報乜X嘢警,我就係差人」。當黎報警,被告企圖搶黎的手機,又推跌黎及其單車,單車壓着黎的腳。
被告今年3月被裁定襲擊罪成,裁判官當時斥被告影響警隊形象,但她願承擔及賠償,故判80小時社服令。黎在申索書指被襲後兩個月未能上班,就醫療開支、薪金損失等向被告追討2.6萬元。
案件編號:SCTC29423/17
■記者戴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