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男售貨員與20歲少女發展婚外情,被指因不滿少女提分手,遂在家中強姦她及用刀恐嚇「攬住一齊死」。控方昨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透露案發前一晚妻子懷疑他有外遇而服藥自殺,他遂叫女事主到其家中商討對策,並要求女事主幫忙說謊隱瞞兩人關係,雙方因而起爭執。他又自揭婚後結識多名女友,並指摘女事主「大花筒」,去完台灣旅行後又要求到泰國,「識咁多個女朋友,佢係唯一一個冇儲到錢嘅女朋友」。
記者:蘇曉欣
被告梁至威(32歲)否認去年5月16日強姦及恐嚇女事主X。被告於錄影會面中透露,他與X交往逾年,拍拖前X已知他有家室,過往兩人曾於被告寓所的客廳、房間及廁所性交逾10次,雙方均有採取主動,兩人更試過鴛鴦戲水中途性交。被告指X雖曾多次提出分手,但實際上兩人一直未有分手。
他指案發前一晚妻子因懷疑他與X有染,服用安眠藥自殺,被送往北區醫院接受治療,醫生指妻子情緒不穩,要留院觀察。他遂約X回家見面,稱妻子要求X當面解釋兩人關係,他遂望X能先向妻子說謊,惟X拒絕,又指他「好衰」及抱怨他不願離婚,並且提出分手。被告同一時間亦責備X「大使」,欠下很多卡數之餘,兩人4月份剛去完台灣旅行,回來後X又要求到泰國旅行。
被告之後叫X「入房傾」,因不希望弄醒正在客廳睡覺的兒子,但兩人在房內繼續鬧得面紅耳熱;X繼而失控嚎哭,他見狀遂叫X先在房間冷靜一下才出來。他稱X臨走前還叫兒子親X的臉頰一下,又給了X 500元「的士錢」離開。
妻曾撞破兩人拖手行街
在7月被捕前一個月兩人更北上按摩,其間他們在自願情況下性交。被告指,妻子在7月初試過撞破他與X拖手行街,當時X手上戴着被告的手錶,之後妻子便到X的facebook不斷留言騷擾X;他被捕前有朋友撞破他們在旺角街頭拖手。
聆訊今續,辯方透露被告將不會自辯,並會傳召一名證人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HCCC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