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ISS房津案】
【本報訊】尋求本港庇護、提出免遣返聲請的11名孟加拉籍男子,涉訛稱租住粉嶺坪輋寮屋,詐騙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租屋津貼約36萬元,各被控欺詐罪。其中一人的案件原定昨開審,但辯方認為控方未提供轉為污點證人的機會,而其他港人被告則可作證協助控方,兩者不同待遇或構成歧視,申請永久終止聆訊。
辯方昨質疑,同案被控假扮業主出租單位、早前已認串謀詐騙罪的港人陳珍妮(42歲)可做污點證人,但本案其中兩名孟加拉漢,率先向廉署舉報卻無相同待遇:又指各被告處境窮困,住屋及伙食津貼不夠,需自行補貼,生活沒選擇,行為或逼不得已,若堅持控告屬壓迫。
11人全部否認於2010至2014年間騙ISS人道援助,法庭先審理Islam Shahidul(45歲,圖)一案,作為處理其他案件的參考。控方今陳詞。
案件編號:TWCC1553/16
■記者伍嘉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