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陝北男子小梁只要一提到電熱水器就害怕,到底出了甚麼事?小梁在8月20號跟朋友入住到西安大興路一家賓館,21號清晨六點左右小梁的姐姐來到酒店準備帶著小梁去看病,順道洗澡時發生意外。
小梁說:「當時我還睡着,我姐說要洗澡,沒過多久我就聽見摔倒的聲音,我趕快打開廁所門,看到我姐靠在門上,手裡還拿着花灑,我就趕緊移開花灑,結果我也被電了一下。我喊她,但她沒有任何反應。」
隨後,小梁的朋友和賓館老闆打電話叫來120急救車把姐姐送到大興醫院進行搶救。
醫生稱,人送來的時候已沒有呼吸和心跳,屬於送院前死亡,在病人的身上沒有發現明顯的電擊傷,所以醫院在「電擊死亡」的死因後面打了個問號,如果要確認死亡原因必須申請驗屍。
賓館老闆表示對事件不會負責,因為出事女子梁某不是賓館住客,洗澡屬於「蹭澡」(佔便宜洗澡)。另外,他們自認為做了應有的提示,在牆上貼有兩張「溫馨提示」,提示一:各位房客,為了你和他人的財產和人身安全,嚴禁留宿他人和帶陌生人員洗澡,如不遵守發生事故,一切自負!提示二:洗澡插座一定要插到位,防止漏電!不聽勸者,後果自負!
那麼如果小梁姐姐死因真的跟漏電有關那到底誰來負責呢?當地律師郅旭鵬表示:「按照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賓館、商場、娛樂場所等公共服務場所的管理人如果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的義務,不論傷者或是受損害的人是不是相應的消費者,是不是進行了實際的消費,都應該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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