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女人,怎會在戶籍的登記資料中變了性?這位已為人母的25歲女子,名叫孔令群,居住在安徽合肥,因戶籍資料中的性別被註明為「男性」,不但領取不到身份證、結婚證,甚至連女兒的出生證明也無法辦理。7年來,孔令群和已家人已多次到派出所更改戶籍資料,都不得要領,甚至曾被要求提供醫院的性別鑑定文件,以證明自己是「女性」。
據當事人孔令群憶述,2010年,她18歲時到合肥公安局新站分局磨店派出所辦理成人身份證,卻發現自己的戶籍資料竟被登記為「男性」。因資料不符,派出所沒替她辦理,還要求她先去原居處索取自己的原始檔案資料。「他們說我的檔案找不到了,就給我開了一份檔案已遺失證明 。」孔令群說。
之後,孔令群和家人花了一段時間,四處尋找可以證明其性別的相關資料,包括村委會證明、學校證明等。當再次到磨店派出所要求更正戶籍資料時,警員告訴她,按照規定必須要到當局認可的醫院開具一份「證明自己是女性」的性別鑑定書,才能給她更正資料及辦理身份證。孔令群當時有點不知所措:「我從小到大的照片也都在,這麼多材料怎麼就證明不了呢?」
辦不成身份證,出一趟遠門都成了奢望。2011年,孔令群在電子廠找到一份工作,但因無身份證最後還是被辭退,此後她一直四處打散工。她亦因為戶籍資料顯示為男性,而無法結婚,5歲的女兒也因此一直不能登記戶口,今後升學與生活都受到影響。
孔令群說,2014年秋天,當她抱着一歲多的女兒去往合肥市第二人民醫院辦理「性別鑑定證明」時,「在場的醫生都驚了,他們說孩子都這麼大了,還想怎麼證明呢?」最終,市二院因其「本身就是女性」,拒絕辦理鑑定手續。孔令群不甘心,兩三個月後,又去安徽省立醫院要求開出證明,同樣遭拒。
據悉,孔令群其非父母親生。對於原始檔案資料和戶籍性別不符等問題,養父母也不清楚當年的情況。她估計,當年因為養父母不識字,才把她登記為男孩。申請性別鑑定證明失敗後,孔令群說,有人告訴她,可以找尋自己的親生父母,然後跟對方戶籍重新入庫,也許事情會比較好處理。但她的親生父母卻向她索取一萬元人民幣,隨後還避而不見。
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一張姓負責人表示,一些基層警員對性別變更政策理解不透切,在把握政策上有點「教條主義」,也怕辦錯了被追責,所以才要求當事人提供「性別鑑定證明」。據報,自內地傳媒作出報道後,孔令群的戶籍性別問題已獲得解決,身份證也在正常辦理中。
《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