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懲教人員打犯時有所聞,曾有職員因不滿少年犯放屁而出手,多年前又有台籍犯人被3名懲教人員毆打後離奇死亡,3人最終被判入獄。立法會議員張超雄認為,懲教打犯已成制度問題,並非個別事件,建議特首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
檢討決定刑期權力
2013年勵志更生中心的懲教助理楊秋鴻,不滿一名自閉症少年犯不斷放屁,遂拍打其頭部及腳踢臀部,少年還擊。楊後來訛稱少年動手在先,惟警方翻查閉路片段揭發他提供假口供,最終他承認普通襲擊及企圖誤導警員兩罪,被判社會服務令160小時。
立法會兒童權利小組委員會主席張超雄表示,既然前線人員表明打犯已是一種文化,反映問題不再是個別事件,「所以更加冇可能依靠懲教署繼續自己查自己」。他建議特首引用法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跟進事件,又認為應該檢討制衡懲教人員的權力,包括是否容許他們繼續有權決定少年犯的刑期。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