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想慳錢,比新貨平一大截的陳列品可會是明智之選?有消費者早前購買一部陳列手提電腦,獲告知有一年免費保養,購買當日因操作問題致電原廠HP查詢,竟發現該機曾屬「周小姐」擁有,而且「上手」曾攜該機到HP維修,保養期已完結。購買者陳小姐大驚,疑被騙購入二手機。
有原廠維修紀錄
陳小姐(化名)上月27日到位於觀塘巧明街的友和電器店,購買HP Probook 430 G1手提電腦,當時職員指HP會提供一年免費保養,陳接受交易。當天下午陳致電HP了解操作詳情,職員卻指今年4月曾有一名「周小姐」到HP付費維修,並推論此機的保養期已經完結。陳質疑這是二手機,翌日到友和理論及退機,職員未有明確解答,但退回全部款項。
6天後,記者佯裝顧客到友和購買同款電腦,職員隨即拿出陳小姐退回的同一部電腦(產品序號一樣),職員無提及該部機的「前世今生」。記者表明身份後,該店經理解釋他們是向供應商聯強取貨,不清楚為何HP會有此機的維修紀錄。
聯強回應本報查詢時解釋,他們出售陳列機前會先測試電腦功能,有需要時會安排送回原廠維修,指涉事的電腦非二手機,只曾交原廠更換部份零件,買家仍可在指定期限內享有保養權利。據了解,HP紀錄上的「周小姐」正是聯強職員。友和創辦人胡先生則重申,陳小姐退機後公司已決定收起不賣,但職員大意未有在系統內隱藏此機,所以當日才會錯誤地拿出此機提供給記者。
雖然聯強否認該部電腦為二手機,但陳小姐認為「整過嘅機肯定五勞七傷」,若早知肯定不買,又批評友和明知該部電腦有問題,仍嘗試賣給記者,行為不道德。
消委會發言人指商戶如隱瞞重要資訊構成誤導消費者,有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稱消費者購買陳列品或二手貨時,應向商戶查詢有關退換或維修保障,並要求在單據上註明有關細節。
■記者陳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