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2013年涉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理5個多月,昨天宣判馬英九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民進黨團總召兼原告人柯建銘,前天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556.5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44萬港元)及在四大報登報道歉,但有關請求逾期,法院將予以駁回。
教唆罪舉證不足
案件源於2013年民進黨立法委員柯建銘及前立法院長王金平疑涉關說案,台北地檢署認定馬英九當時將關說案報告洩漏給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及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教唆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將報告交給江宜樺,今年3月依洩密等罪起訴馬英九。台北地方法院自4月14日開始,前後6度開庭,柯建銘每次率律師團出庭,至上月7日結束辯論,昨天宣判。法官認為馬當時召集江宜樺等人協商,過程雖構成洩密行為,但屬「依法令行為」,在刑法上不罰,至於被指教唆黃世銘,則因檢方舉證不足,判決馬無罪。
馬英九昨天下午從文山區老家外出,他身穿西裝、滿臉笑意,被問到官司狀況,只微笑揮手,不發一語就快步上車離開。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指馬對判決感到欣慰,「希望未來卸任的總統不必面對各種無謂糾纏」,強調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行政權限。柯建銘昨晚則炮轟法官枉法裁判,令司法蒙羞,呼籲檢察官上訴到底。
台灣《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