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動案被告:看見梁天琦發號施令

暴動案被告:看見梁天琦發號施令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騷亂,其中9人被控暴動一案續審。當中被告鄧敬宗昨稱,招認口供是在警方威逼利誘和暴力對待下作出。另被告林永旺則在警方的會面錄影中透露,案發晚看見「本民前」的梁天琦在現場發號施令數「3、2、1」,示威者隨即向警員衝去,被告並提到當時向警員掟出10至15塊磚頭。

與另一被告掟出10至15塊磚

林永旺在錄影會面口供中提到,去年2月9日凌晨時分與另一被告葉梓豐等3人抵達旺角朗豪坊附近,看到梁天琦站在一輛客貨車的車頂,現場有40、50名示威者,部份手持自製盾牌。林看到有人在地上掘磚,同行的葉着他「一齊掟磚」,二人遂於地上拾起磚頭掟向警方,大約兩分鐘便掟出10至15塊磚頭。
任職跟車工人的被告鄧敬宗(28歲)則指是在非自願下錄取口供,他憶述案發日與4名友人行經旺角豉油街時被軍裝警員截查,警員在他身上搜出手套和一把刀,隨即被警員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並以索帶將他雙手反綁在背後帶回警署,問話和錄口供前均未作出警誡,錄口供期間更有警員打他手臂3拳,着他「唔好玩嘢,落口供就畀你瞓覺」。
鄧在口供中提到他將地上撬起的磚頭「交畀唔識嘅人,等佢哋丟落地下分成兩邊,要嚟掟差人」,惟鄧昨稱他向警員表明自己沒有掟磚,但「阿Sir話幫我寫好啲」,之後要反綁雙手的他簽署。
鄧又否認,警方在其手機中找到的一段錄音「我哋喺旺角暴動呀,快X啲過嚟啦,不過我就嚟玩完,你可以返屋企瞓覺」是他所說,他解釋警員當時作勢打他,他驚慌下才被迫承認是錄音中那人是他。聆訊下周二繼續。
案件編號:DCCC901/16
■記者羅日昇、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