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妻拒行房 父狎繼女囚3年10日

稱妻拒行房 父狎繼女囚3年10日

【本報訊】五旬大廈維修工稱第二任妻子不願與他行房,逼19歲繼女「母債女還」,多次以陽具磨她大腿內側,又曾困她在廁所在她面前手淫,繼女偷錄繼父說話交給母親才揭發事件。維修工早前認罪,卻向心理專家聲稱侵犯行為獲繼女默許,昨被法官追問下終撤回有關說法。法官認為他悔疚不足,判他入獄3年零10天。
案發於2014至2016年間,51歲的被告承認6項非禮及1項普通襲擊罪。心理專家報告指被告不懂控制情緒,會以暴力和性行為發洩;又為做錯事找藉口,重犯機會中等至偏高,建議他接受心理治療。
法官判刑指,被告與繼女雖無血緣但屬近親,身為繼父侵犯繼女是違反誠信,部份控罪更於兩名幼女同在屋內時發生,加重案情嚴重性,繼女屢受侵犯必感驚恐和羞辱。
案件編號:DCCC127/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