姦醉娃案 前懲教主任脫罪

姦醉娃案 前懲教主任脫罪

【本報訊】曾任懲教主任的聯合醫院男護士涉姦醉娃案昨日審結,5女2男陪審團退庭商議8小時後,以5比2裁定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裁決前表現緊張的被告,聞判後深深呼出一口氣,隨即激動地伏在犯人欄內嚎哭。暫委法官布思義並接納辯方申請,判被告可取回自裁判法院起計所有訟費。
根據控方對29歲被告蔡仲強的指控,稱被告於去年9月10日,在蘭桂坊一間酒吧,將酩酊大醉的X帶到九龍塘德雲小築內強姦。被告自辯稱在酒吧已跟X「攬攬錫錫」,X更撫摸他的臀部和陰莖,令他感到興奮,想一夜情,於是二人乘車到九龍塘開房。
案件編號:HCCC149/17
■記者蔡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