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無新觀點 官拒批上訴許可

稱無新觀點 官拒批上訴許可

【DQ朱凱廸鄭松泰案】
【本報訊】市民羅景楊今年3月入稟指立會議員朱凱廸和鄭松泰宣誓違法,要求取消兩人議員資格;惟他拖延4個月仍未交保證金致訴訟擱置,法官早前以他無理延遲為由拒接納補交。羅不服提上訴,指鑑於近來接二連三有議員被褫奪資格,本案關乎憲法重要性。法官昨指他無合理勝訴機會,拒批上訴許可,並下令他支付訟費。
資料顯示,朱讀誓詞和簽誓詞之間曾高呼「民主自決,暴政必亡」。代表羅的大律師馬恩國指議員除口頭宣誓,還須簽誓詞才算完成宣誓,若簽署前「加料」即違反法例和人大釋法要求,要求法庭考慮該嶄新憲法觀點。
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指法庭已在政府訴梁國雄等4名議員的宣誓覆核案中釐清宣誓原則,及議員的「加料」言論在甚麼情況下應被視為宣誓一部份,馬所提的「簽名論」僅涉事實爭論,與嶄新憲法觀點無關,該觀點亦沒在早前聆訊提出。對於馬稱鄭松泰於5月申請法援,故案件應依慣例自動暫緩42天以待法援申請結果,區官指鄭法援申請與羅無關,羅在3月入稟後應盡快交保證金;而羅上訴理據未能說服法庭本案涉司法不公,故拒批上訴許可。
案件編號:HCMP482-3/17
■記者楊思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