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前日天鴿襲港,紅磡豪宅昇御門遭「吊船流星鎚」撼爆4個單位玻璃窗及外牆,警方及勞工處正聯手調查,以確認意外中是否有人疏忽或違法。勞工處處長陳嘉信昨開腔,稱指引要求扣穩吊船,亦須能承受一定程度大風,正跟進及調查。
屋署指結構沒明顯危險
肇禍的吊船雖已猛撞至瓦解,但昨仍有部份零件「半天吊」於被撞單位的窗外,損毀最嚴重的3樓一單位有6扇窗被吊船撞毀,破窗位置已封上木板。消息稱,該單位租客是一名法籍男子Julien,他是本港一貿易公司高層,疑外遊不在港,調查人員仍未能與他取得聯絡,而業主前日則向警方表示未有時間協助調查。
記者昨見到現場所見,發現受損單位至少有4個,其中損毀最嚴重的3樓一單位有6個窗被擊毀,旁邊單位則外牆受損,另外5樓兩單位露台外金屬板遭撞至凹陷。記者又見到警員續到昇御門蒐證,並登上對面一訓練中心天台拍攝住宅損毀情況。屋宇署則指其人員昨亦到場,發現肇事單位窗戶及外牆有損毀,但整體結構沒明顯危險,管理公司已安排承建商移除吊船,並會跟進大廈維修。
現時若因人為疏忽導致物件從高墮下屬刑事罪,故警方前日起已展開蒐證。據悉,肇禍吊船是作清潔外牆之用,意外後有人報稱在打風前已把吊船放到3樓平台及以安全繩索綁緊,疑是因大風吹斷安全繩索肇禍,消息稱警方會查證有關說法是否屬實及意外是否涉及刑事責任等。
勞工處稱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吊船)規例》,吊船擁有人必須確保吊船設計和構造良好及不可在可能危害吊船的穩定性或對吊船上所載的人造成危險的天氣情況下使用。雖在沒僱員工作的情況下,吊船規例並不適用,但若調查顯示事件涉及因吊船並沒妥善地扣穩而令僱員或工人安全受威脅,勞工處指會根據法例適當執法。
■記者梁澤岡、張珮琪、周子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