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 撬磚男囚4月 官:無你參與其他人無咁方便

旺角騷亂 撬磚男囚4月 
官:無你參與其他人無咁方便

【本報訊】旺角騷亂再有示威者認罪。男廚工在騷亂臨近天光時,在兩處行人路與他人撬磚,掘爛逾30平方米路面,被商舖閉路電視拍下。他昨在西九龍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毀壞罪,求情稱是「一時熱血沖昏頭腦」,求判緩刑。裁判官指撬出的磚可用來投擲他人,三度表示「無你嘅參與,其他人行事就無咁方便」,判即時監禁4個月。
記者:伍嘉豪

有一項非法集結案底的被告蘇德成(28歲)承認於去年2月9日清晨6時半左右,先後在西洋菜南街麥當勞對開,及豉油街行人路上,聯同他人損壞行人路。總裁判官李慶年指,控罪最高可判囚10年,不能漠視案發情節與旺角暴亂相關;被告在騷亂中有協助的角色,雖然他稱撬磚是想用來阻塞馬路,但磚頭有被用來襲擊他人或警察的風險,往後事態發展亦顯示有警員遭掟磚;法庭須判處阻嚇刑罰,不適合緩刑,判刑已「盡咗我最大嘅酌情處理」。

求情稱「熱血沖昏頭腦」

辯方求情指案件是被告一時熱血沖昏頭腦的愚蠢行為,引用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等多封求情信,指不同人士對被告均持正面評價。李卓人信中稱被告2007年加入職工盟,讚他熱心工會工作,在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擔任秘書,勇於為工友發聲;青少年見習就業計劃的導師讚被告人如其名「有品德、有熱誠」;被告胞妹男友指他見義勇為,曾與網友成功營救險被偷去屠宰的貓;上司指被告因本案失去晉升機會,但會繼續聘用。辯方又指被告未必能賠償路政署2.3萬元維修費。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2月8日晚10時許,被警察拍攝到在朗豪坊外叫囂,口罩拉至下巴露出嘴。警方檢視商舖的撬磚片段後,在同年6月以涉嫌參與暴動拘捕他,警誡下他稱「我淨係掘磚,冇拎過啲磚掟差人」。被告在其後調查承認,撬磚時戴手套及口罩,戴口罩是為免被認出。他打算把磚頭放在砵蘭街行車道上阻塞交通,事後看新聞才知悉有人向警掟磚。
資料顯示,被告曾在李卓人議員辦公室做義工,2011年8月與社民連成員馬雲祺等人涉在維園圖阻「愛護香港力量」的反對外傭擁有居港權遊行。5人被控非法集結,被告及馬雲祺等3人認罪,罰款2,000至3,000元;其餘2人獲撤控及守行為。
案件編號:WKCC319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