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檢方指雙方自願交往涉誘姦才女 補習名師獲撤控

台檢方指雙方自願交往
涉誘姦才女 補習名師獲撤控

台灣才女作家林奕含今年初出版處女作《房思琪的初戀樂園》不久後上吊自殺,事件轟動全台。《房》疑影射林自身遭性侵誘姦經歷,其雙親及外界一度把矛頭直指國文補習名師陳星;惟台南地檢署經過113日偵訊後,昨卻宣佈因證據不足,決定不起訴陳星。

林奕含案因證據不足告一段落。

林奕含今年2月出版《房》後,於4月27日被發現在台北家中上吊亡,這名外形甚具氣質的文壇新星死訊傳出後立刻震驚書迷。林的父母翌日曾透過出版社發聲明,指《房》是女兒「被一個補習班名師誘姦後,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更稱女兒多年來走不出陰影,引發社會輿論討論。隨後民眾和台媒挖出,曾為林補習的陳星(本名陳國星)涉誘姦;陳星其後曾回應暗示,自己是在與林無師生關係、林已年滿16歲後,雙方自願短暫交往兩個月。

林奕含家人5月出席林的喪禮表現哀傷,行醫的林父(戴口罩者)一直停診至今。

再無其他受害人告發

台南地檢署在分析當事人聲明資料及相關媒體報道等,加上接獲民眾告發,於5月1日指派檢察官分案偵辦此案。全案歷經113日偵訊後終在前日偵結,並於昨早公佈結果。檢方昨指曾傳訊34人,包括陳星、林的父母、同學,以及治療過林的醫生等人調查,以及到陳星位於台北的住家搜索;並透過電話通話紀錄、林寫給閨蜜信件、部落格、facebook、小說遺作、林所寫的歌詞、陳星所書絕情書等資料作分析後,認為陳星被指控性侵、誘姦等證據不足,加上再無其他受害人告發,因此宣佈不起訴陳星。然而檢方昨公佈結果後,各界普遍仍認為案情有疑點(見表)。
檢方昨指,查出陳星與林是在2009年6月林高中畢業後開始交往,同年8月11日發生性關係,因此陳星與林已非師生關係,陳並無觸犯「利用權勢性交罪」;又指發生性關係時林滿16歲,因此也無干犯「對未滿14歲或16歲女子性交」兩項罪名。檢方稱林的閨蜜知道二人交往,也知道兩人曾發生性關係,林過去曾數次帶陳星與其會面,並介紹陳是男友,林更曾透露她真的很喜歡陳,未聽過林表示遭到性侵。

病歷無紀錄提及性侵

林曾於2008年12月高三時求診精神科,而陳林兩人於2009年10月分手後,同年11月林曾因自己與陳星戀情未獲父母認同,令她與父母關係緊張,其後服藥過量被緊急送院;惟林兩次病例資料中,均未提遭陳星性侵。林的家屬也曾向警方稱家屬不願究責,更表明請警方不用再打擾家屬。
林在2010年創作被視為《房》初稿的《初戀》,檢方稱《初戀》的故事主軸是男女合意交往與性交,《房》則變成女主角遭誘姦,研判林應是2014年看到陳星帶年輕女子逛街,認為他以一貫手段對待女學生,才會改寫小說。
台灣《蘋果日報》/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