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警:境外案件港無執法權

資深警:境外案件港無執法權

【本報訊】一批內地居民來港集體報案,指香港「假活佛」陳寶生聲稱可醫治奇難雜症及曾說有保健品可治癌症,又指陳涉嫌騙財騙色。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出,警方調查所有罪行首要是案件在本港境內發生,若案發地點在境外,當局並無執法及司法管轄權,難以跟進調查。

治癌藥無效僅涉商品例

該資深警務人員直言,很難證明陳寶生涉嫌向信徒兜售無治癌功效的保健產品涉及詐騙,「除非你畀錢,佢冇畀貨,咁就係涉嫌詐騙,如果只係話啲產品冇功效,只可以話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反而陳寶生被指涉嫌迷姦女信徒的指控,警方或有機會作出提控,「如果受害者口供堅實可信,警方或會提控,以往警方都試過檢控借轉運誘騙事主性交嘅案件,但前提係案發地點喺香港」。
不過,律師文浩正指能否檢控陳涉嫌干犯罪行,要視乎案件細節及證據,「詐騙、行騙要睇佢(陳寶生)講咗啲乜嘢,純粹講健康食品,可能佢有啲功效係呃人哋嘅,或者呃女性,同佢哋講例如性交轉運,某程度上係中(有證據),但不能一概而論,要睇當時佢點表述」。
■記者謝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