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漢基校董獲准終極上訴

陳茂波夫婦誹謗案 
漢基校董獲准終極上訴

【本報訊】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被指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校長及家長發送電郵,指控校董的一對孖生子女考試「出貓」及事後獲校董包庇,原審時被裁定誹謗罪成,需賠償23萬元,但去年上訴得直,獲上訴庭同意有關電郵非惡意誹謗。校董一方不服判決,指陳茂波夫婦一口咬定其子女出貓,未有考慮其他可能,行為鹵莽,亦屬惡意,昨獲終審法院批出上訴許可,案件將於明年3月6日審訊,為期兩天。

爭論法律上何謂惡意

原告漢基國際學校校董盧光漢、其孖生子女盧冠中及盧亮臻,昨由前港督郝德傑的兒子、英國御用大狀Andrew Caldecott代表;而被告陳茂波及其妻許步明則由資深大律師余若海代表。盧光漢及陳茂波夫婦昨均沒到庭旁聽。終院向原告批出上訴許可,上訴時將會就法律上何謂惡意作出裁決,以及案件需否重審。
Caldecott指,案件關鍵在於被告夫婦發送的電郵是否惡意,認為被告夫婦不肯定原告子女是否出貓卻發送電郵,行為鹵莽及有惡意;縱使被告真誠相信原告子女有出貓,但他們未有關心過事情真偽,便隨口向其他人發佈誹謗言論,亦應屬惡意誹謗。
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在本案的情況下,或只可稱被告夫婦「只是愚蠢或者不合邏輯」,或未能證明兩人行為鹵莽至惡意程度。馬官坦言,難為惡意兩字下定義。余若海則強調,被告夫婦的行為只是未夠深思熟慮,而非惡意。
事源在校內擔任領袖生的盧冠中及其胞妹於2011年,遭女同學指控測驗時作弊及行為可疑,陳妻許步明從女兒天欣口中得悉事件,以「領袖生作弊」為題,與陳茂波聯署發電郵予家教會前主席夫婦,指聽聞盧氏兄妹作弊,但因其父是校董而免受罰,要求家教會向校方反映事件。
其後陳茂波夫婦再次發電郵予校方以及其他家長,批評校方沒有處理已經瘋傳的謠言,又在與校方開會時擬備作弊事件摘要。陪審團裁定涉案5封電郵及一份事件摘要全屬誹謗,但首封電郵及其中一封電郵並非出於惡意,被告僅須就餘下電郵及摘要賠償。
案件編號:FAMV22/17
■記者蘇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