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商人因生意拍檔虧空公款千萬元而導致債台高築後,定下自殺計劃,寫下遺書,喝下半瓶白蘭地,將車停在大嶼山禁區,卻遇上警員截查。為逃避警員,商人超速、逆綫行車、衝路障,與警展開30分鐘追逐,駛至青馬大橋時更圖跳橋自殺但被制服。他早前在區院認罪,法官昨判刑時形容案情有如荷李活電影,被告行為自私兼不負責任,判他監禁20個月及停牌3年。
辯方為被告莫禮文(46歲)求情時指,被告視生意拍檔為好朋友,沒有追究,以為可賺回被盜損失,大律師形容被告頭腦「簡單、有時幼稚(simple and sometimes naive)」,至今也希望能還清欠債,保住公司。
官斥用私家車作武器
法官指明白被告當時身處人生困難時期,但被告利用私家車作武器,行為自私,罔顧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危,案中只有警員受輕傷,實屬奇蹟。案發於去年12月5日下午,被告將紅色寶馬私家車停在欣澳道禁區內,他被警員截查時開車逃走。被告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及醉酒駕駛罪。
案件編號:DCCC258/17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