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中聯辦主任張曉明說,近日香港法庭裁決令人大釋法權威得到彰顯時,我們就知道法庭對近3年來示威者的判刑將會依從人大的權威行事了。香港百多年依西方法治社會確立的司法獨立三原則,即不溯及既往原則,沒有人能凌駕於法律之上的原則,和維護人權的最後防線的原則,將會在人大的權威下崩解,政治犯將會在香港大量出現。近兩天法庭的裁決實現了張主任的預期。美國參議員Marco Rubio指出這「進一步證明香港的自主權正逐步惡化」。網上有人羅列出已被判刑及將被判刑的政治犯名單,接近百人。香港進入白色恐怖時代。
所謂政治犯,是指衝擊國家、政府或者政治制度的犯罪者。政治犯是利他主義者,他們只是損害統治階級的利益,而不違反人類的普遍道德。政治犯罪不是自然犯罪,他們和利己主義犯罪是水火不容的。托爾斯泰認為,政治犯之所以被認為有罪,只不過由於他們的道德高於社會的平均水平。因此,民主社會的法院對衝擊建制的反抗者,大都輕判。
創建犯罪社會學的學者Enrico Ferri(1856-1929)認為,政治犯罪反對的是社會的不公平,是社會進步的一種有效形式。法國存在主義作家卡繆在《反抗者》一書寫道:「人們有權享有的幸福,靠反抗才能獲得;轉身反抗不公不義,你才由奴隸變成自己!」
前一句的意思是:人類社會從奴隸制發展到現代文明,許多權利,許多人們享有的幸福,都是由於不少人從事明知不可為而為的反抗活動才獲得的。著名政治犯的名字,如昂山素姬、哈維爾、馬丁.路德.金、劉曉波、曼德拉、薩哈羅夫、金大中,都是諾貝爾和平獎獲得者,依靠他們的政治抗爭,一些地方的人民取得應有權利。
卡繆下一句說,「轉身反抗不公不義,你才由奴隸變成自己!」不是變成主人,而是變成自己:一個忠於自己的人。如果反抗是由奴隸變成主人,那麼奴隸制循環,作為奴隸主的你仍然是不自由的,因為「任何用鎖鏈鎖住別人的人,最終會發現,鎖鏈的另一頭鎖住的是自己的脖子」。
反抗者不是要實現自由所以要反抗,因為自由的社會縱使未能實現,但在反抗中有真正的自由;不是有成功的希望才要反抗,而是透過反抗,才能在絕望中帶來希望。
真正的反抗者即使把牢底坐穿,也不會後悔,因為他們心中有良知,腦裏有正義,他們佔有道德高地,他們的受刑會進一步喚醒更多沉睡的人。刑罰對自然犯罪有阻嚇作用,對政治犯罪的阻嚇卻只是一時,不但不能熄滅人們心中的反抗意識,反而會令反抗意識更加蔓延。而壓制反抗者的暴力越強橫,越證明掌權者的虛怯。政治犯大量出現的時代,往往是黎明前的黑暗。
卡繆在獲諾貝爾文學獎的演詞中說:「或許每個世代內心都懷抱着要改造世界的理想,……而這世代的任務更大,就是在於阻止這個世界的崩解。」
面臨固有價值的崩解,香港年輕一代的反抗者,肩負的就是這世代更大的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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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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