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雕大狀為副業上訴 終院受理

體雕大狀為副業上訴 終院受理

【本報訊】有「體雕大狀」之稱的大律師梁思豪2014年向大律師公會申請以「體雕師」為副業被拒,梁指公會的專業守則違憲,提出司法覆核獲判勝訴,但公會上訴得直。梁昨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終院認為《基本法》第33條是保障市民不會被迫從事某種工作,抑或保障市民有從事不同職業的自由,這點在法律上有可爭拗之處,故受理案件。

公會憂變「學術討論」

大律師公會代表昨在庭上指,公會的專業守則是要確保公會聲譽,故從事副業要獲公會批准;若批出許可,擔心上訴聆訊變成「學術討論」,因公會最終也要依守則考慮申請。
聆訊將於明年1月16日進行。梁思豪稱須於14天內向終院繳交40萬元訟費保證金,故發起眾籌;若最終上訴得直,該筆款項會全數撥捐「香港公益金」。
案件編號:FAMV13/17
■記者歐陽聯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