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對男女訛稱是香港國際社會服務社(ISS)受助人、即46名酷刑聲請者的業主,於2008年7月至2014年2月間,騙取ISS總共119萬元的租屋及雜費津貼,調查更發現部份涉案的單位地址屬虛構。
其中女被告被捕後,要求粉嶺村屋一個租戶與她夾口供但被拒。二人昨在區院承認欺詐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共3罪候判。
案件涉及另11名酷刑聲請者,他們的案件將於今年9月及10月在西九龍法院審訊或提訊,由於女被告陳珍妮(43歲)將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故法官准她保釋,待其他案件完成後判刑。
至於男被告吳鎮林(37歲)稱因貪心才按陳的要求犯案,他願意攤還4萬元的報酬。法官為吳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官報告,押後至下月6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30/17
■記者黃幗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