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餅仔共獲20%工程屬瓜分

分餅仔共獲20%工程屬瓜分

【律師意見】
10間裝修工程今次因涉合謀定價及瓜分市場行為,干犯《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而遭起訴。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今次案件瓜分的市場涉及屋邨,工程公司透過分餅仔取得相當份額工程,限制該部份市場的價格競爭,涉案公司雖可辯稱住戶仍可自行選擇其他裝修公司,但消費者未必清楚有其他選擇,認為起訴理據合理。

限制市場價格競爭

參考競委會網頁內,第一行為守則的內容,任何有機會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競爭的協議及協調做法,包括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圍標,都會視為反競爭行為,受《競爭條例》所規管。湯家驊稱,構成瓜分市場,主要視乎有否影響市場競爭,而消費者又是否知道另有其他選擇。若工程公司透過分餅仔,共同取得邨內20%至30%工程,已屬相當大份額,亦限制了市場的價格競爭。
至於合謀定價,湯家驊續指,雖然同一行業的人工及材料價格可以相近,如部份酒樓相似的套餐,售價都有機會相若,但最終是否構成合謀定價行為,關鍵則在於各公司相關人員,是否曾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作合謀協議,影響價格水平。
■記者鄭啟源